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 已由连发改社会发〔2025〕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东侧,振华东路以北、科苑路东;
2.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3.9亩(35919㎡) ,总建筑面积:约99000㎡(地上71331㎡,地下27669㎡) 主要建设内容:卒中、胸痛、创伤急救中心楼(41252㎡),含急诊急救、重症监护(80床)、心血管病区(220床)、手术室(含杂交手术室)、DSA、CT/MRI复合手术室等; 口腔医院及科教楼(24549㎡),含口腔门诊、病房(100床)、科研教学设施;地上及地下连廊与现有院区衔接;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救护车洗消中心、停车设施、绿化景观等,在现有院区改造气体站、增设消防水箱等。
2.3、招标范围:根据提供方案设计文件等,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包括不限于建筑及结构设计、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与空调、智能化、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含软装设计)、景观绿化、室外工程、供水供电设计等其他附属工程设计(含二次设计、专项设计)及报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工作;建筑测绘、检测鉴定及勘探(初勘及详勘),项目概算编制、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网络(建筑物的有线、移动通信设施一体化设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设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等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周期为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950000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合法有效的);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5月-2025年10月中任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5年的。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所有原件必须可追溯),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无设计补偿费用。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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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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