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章丘设备技术公司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项目
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PC-0123-25J4-FG0574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项目所需的钢结构,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哈萨克斯坦CHP2燃气电站现代化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机岛拟新建1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 (CCGT) 和 2套简单循环发电供热机组(OCGT),主机设备均采用室内布置方案。联合循环机组包括 1 台E 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抽凝式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余热 锅炉 (HRSG) 及其辅助设备(含主烟囱及旁路烟囱)。简单循环机组包括1台E 级燃气 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余热利用热水锅炉 (HWB) 及其辅助设备(含主烟囱及旁路 烟囱)。厂址位于哈萨克斯坦国,阿拉木图市西北方向,距阿拉木图市中心约9km。
(3)采购范围:循环水处理间、甲烷丁烷仓库、石油仓库、封闭母线支架、室外电气支架、老厂化水车间等钢结构的二次节点深化设计、原材料、加工制作、油漆防腐、包装、运费等
(4)交货时间:图纸批复后20-25天
(5)交货地点:霍尔果斯口岸
(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质保期:本合同项下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自工程项目业主及/或买方签发竣工证书或完工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哈萨克斯坦区域对应钢结构加工制作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供货商应持有GOST-K证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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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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