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
| 项目编号 | JZEG-HY-25-G1-F-0023527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1-20 0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1-20 10: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20251117-01 |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 | / | / | 2 | 年 | 维护期两年 | 要求报价单位考察现场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 付款方式;消防维保费用原则上半年结算一次,每次付合同额的款25%。每次结算前发包方对承包方本季度工作进行评估,如果出现承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从本次付款中扣除。 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如果承包方尚有未解决的相关违约、赔偿等纠纷,则发包方有权顺延支付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因付而未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款项,且不视为发包方违约。如应付而未付的合同款项不足抵扣承包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则承包方应全额赔偿给发包方。 2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有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或其他加强火灾防控能力的技防措施的优先考虑
3.技术条款:详情见技术条款附件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文件应急(2019) 88号文件中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三级/高级技能)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要求至少6人,均需具备(四级/中级技能)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8相等条件下,供应商与华北制药有合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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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