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独山子分公司2026-2027厂内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03-FW010-0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独山子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西北独山子分公司为实施专业化石化厂内服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服务商,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及相关约定,承接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2计划资金:¥2200万元(含税),(þ含税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得。
标段1:动力煤、石油焦推堆整理及装卸作业,预估煤炭、石油焦炭堆整理及装卸作业总量约548万吨(其中煤炭约480万吨、石油焦68万吨),煤炭、石油焦推堆整理业务,涉及作业地点分别为二电厂煤场、动力站煤场和石油焦存储库。
标段2:通勤客车、吊运车辆(汽车吊车、重型牵引车)、污泥(重型罐式自卸货车)运输等生产服务车辆操作服务业务,项目工作量约28万工作小时。
| 标段 |
作业内容 |
估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 标段1 |
煤炭推堆、石油焦推堆整理及装卸作业 |
1200 |
1 |
| 标段2 |
通勤客车、吊运车辆和污泥运输等生产服务车辆操作服务 |
1000 |
1 |
|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各标段同时投标,且符合中标条件的标段可同时中标(即兼投兼中),但投标人拟投入各标段的服务人员不得重复,同一人员(以身份证号等唯一标识为准)仅可对应一个标段,严禁跨标段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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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
2.6 招标范围:
2.6.1.每年约240万吨进厂动力煤推堆整理及装卸车、约34万吨石油焦推堆整理和装载作业。
2.6.2.通勤客车、吊运车辆及污泥运输等生产服务车辆的操作驾驶,需由持有效驾驶证及对应岗位资质的人员执行,严格按照招标人指定路线、作业时段及安全操作规程行驶,确保人员通勤安全、物料运输准时及运输过程无污染。
2.7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其他说明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资质要求:/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人员要求:
标段1:投标人应配备服务此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15人,上岗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提供人员名单并提供人员有效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职业健康体检证明。
标段2:投标人应配备服务此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43人,上岗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提供人员名单及有效证件,其中(同时拥有A1级别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不少于40人;同时拥有A2级别驾驶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少于3人),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职业健康体检证明。
3.3 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
(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实施过同类服务项目(标段1同类指煤炭、石油焦等推堆装载,标段2通勤车、吊运车辆、污泥车等车辆驾驶操作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同类服务项目1项(以发票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项目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4 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5.7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
3.6 设备要求:
标段一:
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6辆自有新能源(锂电)或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用于本项目服务(其中装载机13台、推土机 2台、挖掘机1台)。
(1)装载机(13 台):需为轮式新能源优先机型,额定载重量≥6000kg,斗容≥3.5m³,动力系统符合国 Ⅳ 排放标准或新能源动力,最高行驶速度≥38km/h,最大牵引力≥160kN,最大掘起力≥170kN,需具备自动档 + 手动档切换功能、粉尘过滤系统及密封驾驶室。
参考档次:柳工新能源856HE或性能相当的机型。
(2)推土机(2 台):需为履带式机型,发动机符合国 Ⅳ 排放标准,额定功率≥230kW,推土铲容量≥12m³;最大牵引力≥500kN,接地比压≤80kPa,需具备推土铲自动找平、履带自动张紧及发动机过载保护功能。
参考档次:柳工LD36DG4或性能相当的机型。
(3)挖掘机(1 台):需为履带式机型,工作重量≥20000kg,铲斗容量≥1.0m³,发动机符合国 Ⅳ 排放标准,额定功率≥110kW;最大挖掘半径≥9500mm,最大挖掘深度≥6000mm,最大挖掘高度≥9000mm,需具备液压破碎锤接口、防碰撞、自动怠速功能。
参考档次:柳工920FG4或性能相当的机型。
(4)共性设备要求:近 1 年内国家认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整机检测报告及国家强制性认证证明;招标人保留对满足参数要求的设备进行实地考察或性能测试的权利,考察时间为中标后 15 日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中标资格。服务设备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类型、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采购发票、合格证,以上资料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资料内容与设备清单中的工程机械相符。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6.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3.7服务标准及要求
标段一:煤炭推堆、石油焦推堆整理及装卸作业,需按照招标人指定作业区域、作业流程规范操作,确保堆体规整、装卸高效,且全程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相关要求。
标段二:通勤客车、吊运车辆及污泥运输等生产服务车辆的操作驾驶,需由持有效驾驶证及对应岗位资质的人员执行,严格按照招标人指定路线、作业时段及安全操作规程行驶,确保人员通勤安全、物料运输准时及运输过程无污染。
3.服务标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全部符合熟练工服务标准。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熟练工服务标准承诺函》,承诺拟派人员均具备近3年及以上本项目对应岗位实际作业经验,能熟练完成设备操作、现场服务等核心任务,且近 1年内无岗位操作失误或服务质量问题记录。
(2)保险要求:
(2).1.标段一、二:投标人须为拟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额 100 万元)、人身意外死亡险(最低保额 200 万元)、第三方责任险(最低保额 100 万元,覆盖作业过程中对第三方人员 / 财产的损害赔偿)。
(2).2.设备财产险(标段一所有工程机械保额不低于设备购置价,需提供评估报告)。
所有保险需提供保单关键页,体现投保覆盖人数、保额及有效期,投保时限:所有保险需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生效,且有效期覆盖整个服务期(24 个月),中途断保视为违约。
(3)违约责任量化标准
标段1:设备故障导致停工超24小时 /台次,扣当月服务费3%;未按要求完成推堆整理,每逾期1日扣5000元;
标段2:通勤车迟到超10分钟 / 次,扣当日服务费5%;污泥运输泄漏,每次赔偿招标人损失(含清理费)并扣当月服务费 10%;
通用条款:人员缺岗1人 / 日,扣500元;未按要求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证明,暂缓当月付款。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项目两个标段在实施过程中如使用农民工,投标人需按含税合同价款的 3% 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确认无工资拖欠后 30 日内无息返还。
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若中标人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资。
承诺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提供法定福利待遇,保障人员稳定服务以满足项目服务标准。
(5)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改报价清单,且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更改报价清单的,否决投标。
(2).调价机制:该项目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或招标人上游客户出现价格调整,招标人可启动调价机制,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中标人,下游价格按同等浮动比例调整。
(3).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终止合同,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纳入“三商”黑名单;造成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服务期间发生厂内偷盗等数质量问题的;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签订服务合同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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