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5]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提升增强污水管道,污水出户管道,提升改造圆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新建降水井,恢复混凝土道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
2.3计划工期:288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提升改造d300-d500玻纤双壁增强污水管道2642米、de110 HDPE污水出户管道479米,提升改造圆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43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有效容积50方),新建降水井48座,恢复混凝土道路面积11321平方米,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及处理,年污水回收再利用量达0.62万吨,村庄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可辐射村庄受益人口5000划人以上,进一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助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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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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