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大街TOD配售型保障房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4202511300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9A004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大街TOD配售型保障房项目 已由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开投资备字﹝2024﹞6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77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616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540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80.00%,自筹及其他资金2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44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与地铁7号线福安大街站D出入口结建,主要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用房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南开二纬路交口西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福安大街TOD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局部三层,建筑面积约405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主要建设保障房及非经营性公建等。监理范围:对福安大街TOD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工程进行全过程的四控、二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本标段投资额52.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2027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 a.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b.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c.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d.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4、其他资质要求: (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 a.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b.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c.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d.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4、其他资质要求: (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