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3202511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基于控制终端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预知分析项目(一期)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大庆炼化公司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化工三部、公用工程部等25套生产装置的控制回路终端设备、控制回路运行载体、控制回路安全载体、控制回路安全防护、控制回路关联载体、控制回路载体环境、控制回路载体电源、控制回路执行机构、控制回路控制性能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及预知分析。推进主动维护工作标准化,树立“管设备,管设备运行”的理念,基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传感层技术,开展缺陷分析、问题挖掘,逐步实现预知性、预测性维修,提高控制回路终端安全性、可靠性,降低维修率、故障率,为企业安全、稳定生产保驾护航。建立控制回路终端问题专家知识库,控制回路终端维修策略知识库。
2.2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4进度要求:2026年8月30日完成系统上线投用,2026年11月30日进行验收。
2.5技术要求:详见《大庆炼化公司基于控制终端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预知分析项目(一期)技术要求》
2.6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7最高投标限价:软件开发费用(含13%增值税):7458000元,系统实施服务费(含6%增值税):3073000元,总价(含税):10531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具的电气或仪表类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评标时国家版权保护中心“www.ccopyright.com.cn/”查询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至少承担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应用于石油化工装置的控制系统集成、或安全风险辨识及仪表设备故障预知分析、或仪控状态监测信息化服务相关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实施范围、合同价款和双方签章页)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结算金额不限)。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为准。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PMP证书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至少组织实施过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应用于石油化工装置的控制系统集成、或安全风险辨识及仪表设备故障预知分析、或仪控状态监测信息化服务相关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一职。
证明文件形式: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实施范围、合同价款和双方签章页、项目经理姓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要提供用户盖章的证明文件。
3.3.2其他人员:
投标人承诺,承担本项目服务的人员至少8人,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
3.3.3投标人承诺,为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投保在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4.4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4.5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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