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2026-2028年度)二级律师库准入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271-FW0315-01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辽阳石化公司诉讼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辽阳石化”)拟更新二级律师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8家律师事务所入选中国石油辽阳石化二级律师库。
中标人将入选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律师库,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项目(案件)及服务价格。招标人不保证纳入名录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具体法律事项服务待履行招标人内部的管理流程确定服务方后,双方签署委托律师服务合同(附保密函)。若有意获取后续具体法律服务事项,应先参与本次投标,成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律师库中的一员。
若有意获取入库资格,需参与本次投标。已经入选集团公司一级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视为同时入选中国石油辽阳石化二级律师库,本次无需重复竞选。
招标人对律师库实行动态管理,被列入中国石油不良服务商名单的入库律师事务所将视情况被暂停或直至取消入库资格。
2.2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有限公司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诉讼类业务
(1)委托代理参加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及劳动仲裁、商事仲裁案件。
(二)非诉类业务
(1)重大经营决策涉及的法律咨询论证、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分析论证、重大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
(2)股权投资及处置、资产购置及处置相关法律业务;
(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4)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协助参与各类纠纷的调查准备工作。
(5)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的,需要外聘律师提供专业支持的业务。
2.3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5服务地点:辽宁省辽阳市。
3.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3.2境内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主办律师在企业担任过法律顾问或代理过基层法院审理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与企业相关一个案件及以上的。(提供法律顾问合同扫描件以及判决书第1、2页及最后判决结果页)。
3.4人员要求:
(1)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数不少于8人(不含实习律师、律师助理),需提供司法部门或律协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具体律师执业证件复印件。
(2)投标人能够提供3人及以上的执业满3年以上的专业律师团队,包含主办律师。(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需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服务团队的主办律师,该主办律师执业10年及以上(需提供专职律师执业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2)未被行业协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无被投诉或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需提供证明文件)。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查询结果截图,但具体评审,以评标当时查询为准)。
(4)投标人及核心服务团队成员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5)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所属各单位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合作过程中业绩良好,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