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81-HCCG-K2025-01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江阴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定点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项:采购文件第2页 征集邀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学前教育)(尚在有效期内)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尚在有效期内);②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与康复训练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尚在有效期内)。注:①上述两个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即可。②若提供康教融合服务协议的,必须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康教融合服务协议审核备案工作机制〉的通知》(锡残〔2024〕18号)提供有效的康教融合服务协议。
更正后:(1)①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尚在有效期内);②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与康复训练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尚在有效期内)。注:①上述两个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即可。②若提供康教融合服务协议的,必须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康教融合服务协议审核备案工作机制〉的通知》(锡残〔2024〕18号)提供有效的康教融合服务协议。
2、更正项:采购文件第6页 供应商须知 五、响应文件的要求 (6)*资格证明文件:文件3:①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学前教育)(尚在有效期内)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尚在有效期内);②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与康复训练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尚在有效期内)。(①上述两个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即可。②若提供康教融合服务协议的,必须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康教融合服务协议审核备案工作机制〉的通知》(锡残〔2024〕18号)提供有效的康教融合服务协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更正后:(6)*资格证明文件:文件3:①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尚在有效期内);②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与康复训练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尚在有效期内)。(①上述两个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即可。②若提供康教融合服务协议的,必须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康教融合服务协议审核备案工作机制〉的通知》(锡残〔2024〕18号)提供有效的康教融合服务协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5-1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的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已下载“投标文件模板”的投标人重新下载模板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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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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