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4-7、9-11、14-16号楼及车库续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04-70-03-0851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景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景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渡口区银桥路。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位于大渡口区银桥路,项目由3栋洋楼、13栋小高层与2层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前期1、2、3、8、12、13号楼地上部分已竣备交付,对应交付范围的负一楼车库及配套功能用房已基本形成。本次招标范围4-7、9-11、14-16号楼及车库续建工程,所有主体结构已封顶,地上建筑面积约6.2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3万平方米。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1亿元
2.4 招标范围: 4-7、9-11、14-16号楼及车库施工图示范围内的部分土石方工程、部分主体工程、部分初装修工程、部分防水工程、节能保温工程、外墙漆、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暖通工程、综合管网、灯饰工程、电梯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已完工程界面收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653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2个批次建设,第1批次为4-7#楼,联合验收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第2批次为9-11#、14-16#楼地上部分,联合验收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前。各批次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第1批次施工完成至第2批次开工最长间隔时间不超过180日历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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