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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第二次)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5】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来凤中学校、丁家小学、青杠实验小学、青杠中学、狮子小学、枫香湖小学、大兴初中、永嘉实验小学、璧山中学、剑山实验小学、东林小学、东林初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教学楼、功能室及辅助用房等进行维修改造,排除安全隐患。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2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5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主要对来凤中学校、丁家小学、青杠实验小学、青杠中学、狮子小学、枫香湖小学、大兴初中、永嘉实验小学、璧山中学、剑山实验小学、东林小学、东林初中等学校的教学楼、功能室及辅助用房等进行维修改造,排除安全隐患等。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
2.7 其他:
2.7.1招标公告未提供施工图纸的项目学校,后续不再提供施工图纸,以招标清单和现场实际为准。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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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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