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机改造再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盾构机改造再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咨询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盾构机改造再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咨询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69316 。
1.3 采购人: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深圳地铁项目盾构机改造再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重点支持领域的范畴,为成功申报“盾构机改造再利用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现采购专业咨询服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公开询比 。
2.2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申报资金到位之日止,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
2.3 服务地点: 以现场服务和远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收集项目前期材料、编制资金申报报告;提供全过程申报流程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项目推进计划及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且提供的咨询服务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投资咨询或工程技术咨询业务,且具有能够从事项目投资咨询、政策研究与分析或相关技术研究的专业团队。
(2)财务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具有政府投资类或大型企业投资的基建项目(如轨道交通、公路、港口等)的技术咨询、技术研究、可行性研究或专项申报相关业绩。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5年及以上工程项目咨询、技术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人员具备3年以上相关经验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均应保证投标的独立性。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 21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11月24 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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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