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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水鸭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项目拟采购钢筋、钢绞线、钢筋网片(包件号:GC-01)。
一.概况
1.项目概况:水鸭屯跨线桥位于鞍山海城市黑大线上,上跨海州大街,上跨沈大线K267+322 处。右幅建成于1993年10月,左幅于2001年改扩建加宽。桥梁全长为 101m,直线桥,与沈大铁路交角为 90°,位于半径为 4500m竖曲线上,两侧引桥纵坡分别为 3.0%、-3.0%。桥跨组合为 4×24m,跨径总长为 96m,属中桥。桥面全宽为 25.0m,净宽为 21.5m,左、右各设置 0.5m 的防撞墙,横向布置:0.5m(防撞墙)+1.25m(人行道)+21.5m(行车道)+1.25m(人行道)+0.5m(防撞墙)。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0 、4 号台顶设型钢伸缩缝,支座为板式橡胶支座。上部结构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每孔 11 片,梁高 1.2m;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肋板式台、桩基础,钢筋混凝土双柱式墩、桩基础。该桥第 2 孔沈大铁路,第 3 孔跨海州大街,桥下净高 6.89m。
二.物资需求表
1.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水鸭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筋、钢绞线、钢筋网片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
1 |
钢绞线 |
15.2mm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50.00 |
水鸭屯改造工程项目工地 |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
||
2 |
钢筋网片 |
HPB300Φ10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73.00 |
||||
3 |
钢筋 |
HRB400Φ10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46.00 |
||||
4 |
钢筋 |
HRB400Φ12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162.00 |
||||
5 |
钢筋 |
HRB400Φ16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38.00 |
||||
6 |
钢筋 |
HRB400Φ20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52.00 |
||||
7 |
钢筋 |
HRB400Φ22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57.00 |
||||
8 |
钢筋 |
HRB400Φ25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18.00 |
||||
9 |
钢筋 |
HRB400Φ28 |
符合国标标准 |
t |
36.00 |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所有资料盖章必须是鲜章或CA电子章,图片格式复制粘贴将作废处理。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信誉良好,无诉讼。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安装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卸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按实际数量验收。
5.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6.交货期限:计划收货时间:2025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待确定供应商后,可以再进一步沟通明确。
7.交货地点:水鸭屯改造工程项目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①钢筋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鞍山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供应商所供钢材对应钢厂品牌同规格型号报价作为采购物资对应的结算基准价;若无对应厂家报价,则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鞍山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规格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作为采购物资对应的结算基准价。
若参考网站当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以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首次公布的价格为准:如网上当天有多个报价时,以当天首次报价为准。表列不参考备注价格。参考网站未公布规格、品种出厂单价的确定:未公布规格的比照该网已公布最接近的小规格的网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需求时新增的规格、品种结算基准价的确定:需求时新增的规格的结算基准价比照参考网站对应品种规格网价:未公布规格的比照已有的卖方最接近的小规格的结算基准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
除特别说明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参考网站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2)综合费用:中标人的综合费用报价为 。指乙方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且综合费用含装车费、搬运费),合同履行过程中综合费用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8.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
8.2货款支付比例: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履行以下提供义务:1、双方签认供货单、对账单、结算等合同履行事实材料;2、与对账金额或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所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资料、权属证书等材料;4、收款账户信息或收款人授权委托书等。
货到买方指定场地验收合格后入库,然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到财务部门挂账,甲乙双方自对账之日起,半年内付结算金额的30%,1年内付款至结算金额的 97%,3%作为质量保金,365 天后付款(无息)。
9.本次询比价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7:00,报价揭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00,请各供应商务必于报价揭示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如过时将无法上传。报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之日截止。
10.本次报价以不含税报价排名为准,同等报价优先生产厂家(具体排名由项目采购人评审)。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1.其他要求:附带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四.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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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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