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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块动态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安区块动态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1491/ZB-CQSYB-2025-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区块动态监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为落实开发管理纲要规定,了解气藏开发过程中流体渗流动态、井下储层变化等情况,强化开发生产过程中动态分析基础,为气藏气井生产规律研究、分析挖潜提供依据,计划开展大安区块动态监测项目,根据已下达计划任务开展井筒流压-流温梯度测试、产气剖面测试、液面监测等监测项目。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动态监测计划,开展包括页岩气产气剖面测试、页岩气井组干扰试井、页岩气井流压、流温梯度测试等测试工作。

2.工作量:预估开展流压-流温梯度测试4井次,产气剖面测试2井次,干扰试井4井次,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包工、包料。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接招标人服务通知之日起2年。

2.5 服务地点: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管理井场(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地)。

2.6 服务质量:测井资料品质合格率100%,资料优质率大于90%,产出剖面解释符合率大于85%。在井眼畅通、正常条件下,测井一次成功率大于90%。

2.7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动态监测计划,开展包括页岩气产气剖面测试、页岩气井组干扰试井、页岩气井流压、流温梯度测试、静压静温梯度测试、油套管腐蚀检测等测试工作。

2.8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井次产气剖面测试或流压/流温梯度测试或静压/静温梯度测试或干扰试井等生产测井类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⑥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队长1人、技术员不少于1人、操作人员不少于4人;以上人员均须具有井控证,相互不得兼职。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和井控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负责人:具有油气测井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测井服务类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和项目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并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3.5.3 队长:具有3年及以上测井服务类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参与相关项目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5.4 技术员:具有油气测井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测井服务类工作经历。须提供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参与相关项目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5.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队长和技术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社缴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工前至少提供1套满足105MPa作业的现场测试作业设备,其中测试主体设备(含连续油管、井控等设备)须取得具有检测资质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施工队伍进场前,需经过招标人入场前综合评估,若拟投入人员能力不符合服务要求占比的30%及以上或未达到生产需求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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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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