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2027年室内分布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69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商采购内容(高铁、地铁、机场、政府单独采购等运营商重点项目外的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包括: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涉及的站址选址、站址协调、施工协调、工程施工和开通、系统性能测试(覆盖性测试)、竣工报告(含测试报告)编制、验收、保修等;配合工程设计、项目监理以及工程审计;线缆施工、天线施工、无源器件(含POI)施工、电源引入施工、RRU之间的级联光缆施工及红线内的管道和光缆施工等; 服务内容具体要求和分工界面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1.2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33236万元,税率9%,含税36227.24万元。
1.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1.3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建设地点/实施地域:江苏省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详见各标段对应实施区域)
1.5计划工期:详见商务规范书要求。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
1.7保修期:详见商务规范书要求。
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或新一轮采购结果生效前,以先到者为准。
1.9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共划分13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最多标段数为8个。
| 标段号 |
标段地市 |
中标人名次 |
区域 |
份额预算(万元,不含税) |
份额 |
总预算(万元,不含税) |
| 标段1 |
南京 |
1 |
浦口、六合 |
562 |
23.43% |
2399 |
| 2 |
江宁 |
562 |
23.43% |
|||
| 3 |
秦淮、玄武、栖霞 |
491 |
20.47% |
|||
| 4 |
建邺、雨花、鼓楼 |
451 |
18.80% |
|||
| 5 |
高淳、溧水 |
333 |
13.87% |
|||
| 标段2 |
无锡 |
1 |
新吴区、锡山区、梁溪区 |
1862 |
46.98% |
3963 |
| 2 |
滨湖区、惠山区 |
1603 |
40.45% |
|||
| 3 |
江阴市 |
259 |
6.54% |
|||
| 4 |
宜兴市 |
239 |
6.03% |
|||
| 标段3 |
徐州 |
1 |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 |
906 |
42.98% |
2108 |
| 2 |
沛县、丰县 |
601 |
28.51% |
|||
| 3 |
邳州市、新沂市、睢宁县 |
601 |
28.51% |
|||
| 标段4 |
常州 |
1 |
溧阳市、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 |
1490 |
64.75% |
2301 |
| 2 |
金坛区、武进区 |
811 |
35.25% |
|||
| 标段5 |
苏州 |
1 |
园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 |
1534 |
44.32% |
3461 |
| 2 |
虎丘、相城、姑苏 |
1058 |
30.57% |
|||
| 3 |
吴中、吴江 |
869 |
25.11% |
|||
| 标段6 |
南通 |
1 |
崇川区、开发区 |
375 |
31.12% |
1205 |
| 2 |
海门市、启东市 |
264 |
21.91% |
|||
| 3 |
通州区、如东县 |
313 |
25.97% |
|||
| 4 |
如皋市、海安县 |
253 |
21.00% |
|||
| 标段7 |
连云港 |
1 |
海州、东海 |
1098 |
39.30% |
2794 |
| 2 |
连云、赣榆 |
1098 |
39.30% |
|||
| 3 |
灌云、灌南 |
598 |
21.40% |
|||
| 标段8 |
淮安 |
1 |
清河区、淮阴区、涟水县 |
838 |
52.08% |
1609 |
| 2 |
清浦区、淮安区、洪泽区、金湖县、盱眙县 |
771 |
47.92% |
|||
| 标段9 |
盐城 |
1 |
亭湖 |
1268 |
23.25% |
5453 |
| 2 |
东台、大丰 |
1243 |
22.79% |
|||
| 3 |
盐都 |
1074 |
19.70% |
|||
| 4 |
滨海、响水、阜宁 |
1049 |
19.24% |
|||
| 5 |
射阳、建湖 |
819 |
15.02% |
|||
| 标段10 |
扬州 |
1 |
邗江区、仪征市 |
994 |
47.97% |
2072 |
| 2 |
广陵区、江都区 |
716 |
34.56% |
|||
| 3 |
高邮市、宝应县 |
362 |
17.47% |
|||
| 标段11 |
镇江 |
1 |
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扬中市 |
1690 |
58.20% |
2904 |
| 2 |
丹阳市、句容市 |
1214 |
41.80% |
|||
| 标段12 |
泰州 |
1 |
市区、姜堰区、兴化市 |
550 |
64.03% |
859 |
| 2 |
泰兴市、靖江市 |
309 |
35.97% |
|||
| 标段13 |
宿迁 |
1 |
宿城区、泗洪县 |
839 |
39.80% |
2108 |
| 2 |
宿豫区、泗阳县 |
822 |
38.99% |
|||
| 3 |
沭阳县 |
447 |
21.21% |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报价折扣以《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的18%为基准。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折扣(非OFF)=1-下浮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4人员要求(按照标段配置):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每个标段人员配置数量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2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证书:每个标段至少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各1人。
注: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电子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可复用于各标段,其余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各标段之间不得出现人员复用,若复用,则按标段顺序靠后的该人员将不予认可。同一标段内,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不可与其他岗位人员兼任,若出现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室内分布无线公网覆盖通信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不含地铁大型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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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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