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航煤铁路运输物流代理服务
(招标编号:ZY25-SY17-FW0342-01)
本招标项目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航煤铁路运输物流代理服务项目已由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数量:航煤铁路发运物流代理服务业务:及时按招标人航煤铁路货源计划向大连铁路物流中心办理运输计划,完成运输组织任务,提供物流服务;根据航煤实际铁路发运数量,按照大连铁路物流中心运输费价格标准负责向大连铁路物流中心垫付铁路运输、铁路发送、到达综合物流费、取送车费等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费用,负责联系铁路航煤油槽车的运输、发送、到达、取送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业务;全天候24小时组织、跟踪龙组运行,协调铁路及大连港石化有限公司(北良港)火车转运点的铁路装车事宜,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招标人;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招标人;解决航煤铁路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与铁路相关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各铁路运输环节,确保货物运输环节畅通,并及时向招标人通报油品物流服务进展情况;协议期内航煤铁路运输总量预估12万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航煤铁路发运数量为准。
2.2标段(标包)划分:一个。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上限为止(以先到者为准);满足招标人航煤铁路运输物流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项目概算:铁路运输费444万元(含税9 %)+代理费120万元(含税6%)=564万元(含税)。
2.6最高限价:物流服务费吨单价10.00 元/吨,含税6%。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的合同额大于500万元的铁路运输代理服务业绩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履约证明材料(如结算发票、甲方盖章的验收报告等)扫描件。
3.4 投标人书面承诺在招标人所在地现场办公。
3.5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信息共享平台上被列入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
拟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向招标人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原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有有关承诺和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未满足相关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到期而没有及时获得有效延期证据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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