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管道智能管道及数字化交付(接收)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管道智能管道及数字化交付(接收)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管道智能管道及数字化交付(接收)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2建设规模: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输油管道项目(以下简称瓦长输油管道)新建1座西中岛末站,3座监控阀室。沿线共设置站场1座、监控阀室3座,高等级公路穿越4处,已建铁路穿越4处(6条),拟建规划铁路2处。
2.3招标范围:服务商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托大连(西中岛)商业原油储备库项目在智能油库、智慧工地、数字化交付(接收)平台的基础上完成智能管道相关平台的功能扩展和服务工作,实现整体功能对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管道项目的覆盖,实现大连(西中岛)商业原油储备库与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输油管道智能化系统间数据与业务的无缝衔接和统一管理。
1)智慧工地平台扩展包含工程项目管理及智慧工地系统两个核心子系统。充分挖掘项目工程建设期数据价值,构建工程建设期工厂信息模型,打通工程现场管理数据通路,支撑各参建方的项目管理,实现全过程感知、全天候联动、全周期预测、全方位优化和全要素协调。依托中国石油统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现EPC总承包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多角色在线协同,确保数据实时共享、流程标准化。智慧工地系统通过接入视频、门禁、环境等物联网设备接入,实现施工数据的智能感知,通过应用工程进度、质量、HSE状态评价与预警模型等智能算法实现对数据的智能分析和处理,基于设计三维模型实现工程数据的可视化,实现工程建设现场智能化管控。
2)数字化交付(接收)平台扩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指南》要求,以及建设过程管理及生产运行智能化对本项目的静态数据需求,接收由EPC单位按照90%模型审查、施工图阶段和竣工图阶段三个阶段的数字化交付数据,应包括基础地理数据、设备设施静态参数、采购数据、建设期施工数据以及相关投产前的试运及测试等数据。数据伴随业务产生,主要由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监测、监理、质量监督和运维等数据构成。数据类型包括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
3)智能管道依托大连商储库油库智能化管理系统总体架构扩展设计。围绕油库及管道管理的建设、生产管理、安全风险管控等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借助应用支撑层提供的基础服务,主要包括智能化平台基础功能,三维数字孪生系统,生产管理系统,QHSE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VR虚拟仿真系统,智能巡检系统以及配套工程的扩展。通过建立油库建设期、运维期管理相关的信息系统,实现油库业务的管理与服务。
2.4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5预计工期及服务期:
2.5.1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以实际开工与试运投产时间为准。
2.5.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成果报告之日止。
2.6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万元,不含税);投标总报价(万元,含税)。
2.7最高投标限价:563.4万元(不含税),608.5万元(含税)。
2.8服务标准或技术要求:
2.8.1 满足《大连石化瓦房店-长兴岛管道智能管道及数字化交付(接收)项目技术附件》要求。
2.8.2监控电脑选用联想,浪潮,华为或同等品牌产品。
2.8.3 PDA选用拜特尔,东集,固特讯或同等品牌产品。
2.8.4 二维码打印机选用博思得,精臣,斑马或同等品牌产品。
2.8.5 环境监测仪选用博思得,精臣,斑马或同等品牌产品。
2.8.6 无人机选用大疆,道通智能,易瓦特或同等品牌产品。
2.8.7 GPU服务器选用浪潮、华三、中科可控或同等品牌产品。
2.8.8 监控大屏选用宇视、海康、大华或同等品牌产品。
2.8.9 穿戴式监控设备选用执法,爱国者,飞利浦或同等品牌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取得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以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报价、签订并履行合同的文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经营情况良好,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如果2024年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1-2023年相关材料)。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建设项目且单个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相对应发票至少一张。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①-⑤条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以上内容均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盖章。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应具有PMP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建设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现场负责人及项目总监),且合同额在500万以上。
业绩证明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有效证明资料:
1)包括能体现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科研项目可提供计划任务书;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证明;
3)合同主要页及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项目验收或交工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实施经理:具有PMP项目管理师证书,至少参与1项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建设项目,且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提供业绩合同或建设方的证明材料。
要求:项目负责人、实施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承诺并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工装物资函(2025)20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工程数据共享与管理效率,中国石油要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应用统建工程项目管理系统(EPM)。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以下承诺: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取得工程项目管理系统(EPM)运维单位(吉林石化数据中心分公司)出具的《项目参与说明书》或同等效力的书面确认文件(明确载明运维单位负责本项目程项目管理系统(EPM)实施工作的意向);同时在投标方案及报价中,承诺已充分考虑EPM系统实施所需的资源配置(含人员、技术、硬件等)及相关成本,并单独列明。
若中标候选人未按上述承诺如期提供有效书面文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实施惩戒,并视情况依次顺位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阐述说明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计划、制度保障等。其中,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使用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培训方式及培训材料编制等。培训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相关人员、施工承包商和监理、检测等所有项目参建单位。在服务期内,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培训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培训服务。
培训效果要求如下:
1)确保被培训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系统功能;
2)确保招标人信息技术人员能够有效维护和管理系统,掌握诊断处理问题的方法论,合理有效的使用系统中所有安全保密的功能,能够运行、支持、维护和增强系统;
3)确保招标人实施人员能够有效的参与实施活动,保证系统实施后的平滑移交。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长期服务能力,应为招标人提供及时周到的系统技术支持。
(2)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机构,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为招标人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技术支持小组应由技术强、业务精的高素质专业人员组成。
(3)投标人应确保能为招标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自招标人提出维护请求,投标人应2个小时内进行回应,并且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故障报告24小时内提供及时维护(包括现场服务)。
(4)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2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服务。在系统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持续改进、完善、拓展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包括工程师差旅费等支出)由投标人负责。
(5)凡是用到第三方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对其使用的产品安全、质量和所产生或将来可能产生的费用、法律责任全面永久负责。
(6)所有硬件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后额外提供两年原厂质保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提供两年的7×24小时上门服务,8个小时之内排除故障,设备原厂备件更换。
(7)所有第三方软件均需最终验收合格后额外提供两年原厂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
5.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湖南销售276座加油站罩棚网架检测服务项目
下一篇 2026年大庆油田大型压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