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汕、汕汕线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施工总价承包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磋商编号:GTGDBTPSG-2025-2
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5 年广汕、广珠城际、怀邵衡、湖南城际公司安全生产费使用预算的通知》(广铁安函〔2025〕191 号)要求,项目工程施工图已经审核合格,施工图预算已正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出资比例为全资,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潜在磋商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2.1 项目概况
广汕、汕汕线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
2.2采购范围
2.2.1 招标范围:广汕和汕汕铁路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PDMS)建设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
2.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18日。
2.3其他说明:
2.3.1本次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137.1278万元。
2.3.2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广铁集团高铁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PDMS)已建成,具备供电调度值班管理、供电调度作业管理、供电调度应急处置管理、供电调度工作质量分析、供电调度数据管理、综合管理、带电设备安全监控等功能。本次新建广汕、汕汕线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需与既有系统兼容。
3.1 本次磋商采购要求磋商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1)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与磋商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联合体磋商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各磋商响应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信誉要求
3.3.1.磋商响应人在近_3_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2.磋商响应人在近 3_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3.3.磋商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4.磋商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磋商响应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3.3.6.磋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3.7.不存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3.8.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3.3.9.不存在铁道行业监督部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停标处罚期内。
4.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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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