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宿州段)数字孪生沙盘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5196
项目名称:大运河(宿州段)数字孪生沙盘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1)于宿州城市规划展览馆三楼展厅西南角,打造1处大运河(宿州段)数字孪生沙盘,综合改造空间不超过400平方米(地面、墙面、顶面),配套完成必要的地面、墙面、顶面、防水、电路等基础工程,相关材料和施工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数字互动沙盘(内容+硬件),与声光电等效果有机结合,探索使用GIS地理信息、裸眼3D、全息投影、MR/AR/VR等展示手段,分层级、可视化展示运河沿线自然地理格局、文化遗产分布、旅游景区节点、美食特产、名人轶事及相关重要资源要素。(3)墙面空间,与声光电等效果有机结合,融入隋唐宋相关文化、运河诗词、运河龙舟、运河漕运、运河水工等文化内容元素营造氛围。(4)相关数字孪生沙盘核心内容,支持延伸至互联网平台访问浏览,承诺免费授权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宿州段)各子项目单位使用(相关硬件或同类型设备,由子项目单位付费购买);结合场地实际、设备实际,提供3年及以上质保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操作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审核、总计12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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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