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关于《关于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CCS20251114FJSZ04001。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40007㎡。总建筑面积48805.12㎡,其中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34986.09㎡、食堂8179.39㎡、地下车库5609.94㎡、1#门卫14.85㎡、2#门卫14.85㎡。
项目总投资估算505157300.00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238610710.00元。
2.5 招标范围: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6 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湖畔街以东、和安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北、规划科研用地以南。
2.7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8 最高投标限价:以折扣系数形式报价,最高0.30。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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