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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公司2025-2026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第二期)(变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公司2025-2026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第二期)

选商公告

 

1.选商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公司2025-2026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第二期)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选商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商。

2.项目概况与选商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公司2025-2026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第二期)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现进行公开选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选商申请。

2.2选商内容:

为规范非油供应商准入管理,进一步推进非油商品集中采购,创建供应商池,丰富商品品类,拟开展2025年-2026年非油商品供应商招标资格准入,涉及包装饮料、奶类、酒类、糖果、零食、家庭食品、雪糕、饼干/糕点、面包、速食、日用品、清洁用品、个人护理用品、药品/计生/保健、通讯/数码/电脑、办公图书音像、汽车用品、汽车服务、广告19个大类。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公司2025-2026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准入项目(第二期)标段划分明细表

标段1

包装饮料

标段2

奶类

标段3

酒类

标段4

糖果

标段5

零食

标段6

家庭食品

标段7

雪糕

标段8

饼干/糕点

标段9

面包

标段10

速食

标段11

日用品

标段12

清洁用品

标段13

个人护理用品

标段14

药品/计生/保健

标段15

通讯/数码/电脑

标段16

办公图书音像

标段17

汽车用品

标段18

汽车服务

标段19

广告

本次选商仅涉及供应商资格准入,不涉及具体采购商品及采购金额,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供应商准入通知书,纳入中国石油广东销售公司非油商品供应商库统一管理。当发生实际采购需要时,在非油商品供应商库内,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供货价格、配套服务等,统采由广东销售非油分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实施中央仓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地采发布准入结果文件,所属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分别结算。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确认合格后发出选商通知。

2.3合作期限:1年,自供应商准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

2.4选商范围:选商人及所属单位(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公司、实际控制的股权企业)2025~2026年度非油商品供应商资格,采购范围不含总部集采品牌商品,详见附表1《广东销售非油商品品类(大类和中类)明细表》。商品归属标段问题请咨询(罗经理-18818486660)

2.5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广东省内仓库、加油站便利店或其他指定地点、中央仓。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9个标包,详见附表1《广东销售非油商品品类(大类和中类)明细表》,申请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标包,可以同时入围多个标包。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食品符合安全国家标准的技术备案相关要求。

2.8货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1.2申请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某一标段中,每个品牌可接受多个代理商参与准入选商(生产商未参与该标段准入选商的情况下),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授权。

某一标段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准入选商的,只接受生产商。

本项目接受国内外企业生产商、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统称厂家)或其品牌代理商的申请,其中代理商提交申请时须提供厂家或品牌方销售授权书。授权书授权的销售区域应包括下列其中一个:全国性总代理、大区域代理、广东省级代理、中国石油特通渠道(含广东地区及以上)代理。

品牌或厂家授权书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11月30日。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商品注册品牌方的代理授权证明,如非品牌方直接授权的,要提供可追溯至品牌方的关联性授权证明,关联授权需在四级以内。同时,授权时间应不短于2026年11月30日,如授权时间短于2026年11月30日,需提供关于代理商品授权期限的情况说明(说明厂家实际授权规则)。如品牌授权正在申请报批中的,需提供关于代理商品品牌授权的情况说明(说明品牌方出具的相关正在办理的品牌授权的证明材料)参加评审,合同签约时需提供正式有效授权。(授权方若为品牌商标注册方,须提供品牌注册证或商标注册证。授权方若为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在代理授权证明或关联性授权证明中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方的品牌注册证或商标注册证或厂家证明文件。)

本次选商允许供应商(代理商)在某一标段申报代理多个品牌。(例如:某代理商在标段1申报了A品牌、B品牌参与选商,若A品牌未被接受,B品牌仍可继续参评)。

3.1.3供应商申请经营预包装食品的,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并在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预包装食品的检验报告(合格);供应商申请经营散装食品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申请经营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对应医疗器械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对应品类的生产许可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承诺书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申请人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申请人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申请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业绩(各标包对应招标范围中的任一或多个商品/服务的业绩,买方用于再流通),提供①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各方基本信息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以及②合同履行对应订单扫描件或在线电子订单截图或合同履行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但履行在上述期间的,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选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政府监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2申请人能及时的组织发货,正常情况下48小时内到达广东境内指定地点,在需方急用的情况下24小时内到达广东境内指定地点,每批次商品到货率不得低95%,商品无条件退换货率不低于95%。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3申请人须响应广东销售公司的以销定结的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提供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选商方法

本次选商采用 合格制      

5.选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选商的潜在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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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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