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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公司2026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

兰州石化公司2026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1-FW02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2026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并对定期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兰州石化公司2026年度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项目预估有压力容器376台、压力管道284.8公里、常压容器、加热炉炉管、小接管,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静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定期检验检测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等服务。为确保检验检测工作依法合规、及时准确的顺利完成,故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包括乙烯二部、聚烯烃二部、公用工程二部等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常压容器、小接管的定期检验检测,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静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定期检验检测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等服务。预估费用不超过480万元(含税6%)。

第二标段:包括炼油一、二、三部、精细化工部等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加热炉炉管、常压容器、小接管的定期检验检测,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静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定期检验检测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等服务。预估费用不超过400万元(含税6%)。

第三标段:包括乙烯一部、聚烯烃一部、橡胶部、公用工程一部、油品调合中心(国储公司)等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常压容器、小接管的定期检验检测,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静设备检验检测项目、定期检验检测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等服务。预估费用不超过280万元(含税6%)。

注:以上三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兰州石化公司。

2.5项目预估金额:2026年度安全生产费、日常检维修费,估算费用1160万元(含税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 甲类)。(1)若旧版证书还在有效期,执行2004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检验项目,至少应含有RD2(球形储罐)、RD3(第三类压力容器)、RD4(第一、二类压力容器)和DD3(工业管道)项。(2)若执行2021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检验项目,至少应含有RD1(固定式压力容器)和DD3(工业管道定期检验)项。(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官网证书查询截图,网址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至少1项100万元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业绩。(需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及不齐全的不予认可。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开标当日未被“*”网站(https://*/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

3.7 承诺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外省检验机构在我省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必须在检验工作开展前书面告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省局同意并对其开设甘肃省特种设备监管全周期集成应用平台检验管理系统工作账号,且在我单位检验的设备必须使用甘肃省特种设备监管全周期集成应用平台检验管理系统出具检验报告。

3.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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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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