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 重庆市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业主为南水北调(重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询比的方式对本项目 消防系统供货及安装 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本合同由项目业主、采购人、成交人签订三方签订。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境内,距重庆市公路里程350km,距云阳县城41km,距高阳镇13km。电站上水库位于高阳镇桂林村和金惠村之间的石河堰水库,下水库位于高阳镇建全村和海坝村之间的双河口水库。电站装机为4×300MW,总装机容量12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布置包括上水库区、输水系统、厂房系统、下水库区。
按照电站总体计划安排,本电站4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7年3月31日、2027年6月30日、2027年9月30日、2027年12月31日投产。
2.2 采购范围
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的消防系统供货及安装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交付、现场仓储、现场安装、现场试验、消防报建、验收、取证工作,并负责消防取证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和价格表。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采购人计划的交货时间:暂定设备分批交货,2026年5月31日前交付首批物资,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物资交付。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确定。
3.2 交货地点
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工地现场业主指定的位置(如安装间、现场仓库等)交货,卸货和安装由卖方负责。
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确定,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 自2015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应独立承担过2项及以上单个电站总装机容量500MW及以上的新建电站消防设备供货和安装,或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米及以上)的消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并已通过整体消防验收的业绩2项及以上(上述业绩须同时包含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有报价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4)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连续三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
(6)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近期查询结果。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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