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加油站洗车服务合作方框架
招标编号:ZY25-SH17-FW14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油站洗车服务合作方框架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批复文件(湖南销售2025年第37期党委会纪要),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展湖南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地市加油站洗车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服务,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1家洗车服务合作商。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建设;
(2)设备及设备相关配套设施投资;
(3)设备安装及维保;
(4)洗车业务运营管理、客户维护及投诉处理;
(5)现场环境维护;
(6)项目合规保证;
(7)政府部门协调。
2.3服务地点:湖南省。
2.4服务期限:服务期6年,合同3年一签。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招标方提供经营场地,服务商负责合作站点洗车项目的建设及业务运营,含洗车设备、基础及配套设施投资和建设;设备安装及维护保养、洗车业务运营管理、客户维护及投诉、纠纷的处理;现场环境维护;项目合规运营;政府部门关系协调等工作。
2.7服务质量要求:(1)有专业服务团队,完善的服务方案及推进计划,对于加油站场景下的洗车服务有一套成熟的解决方案,能满足不同模式的合作需求;(2)循环水设备要达到国家对环保相关标准的要求,合作期间,根据需求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服务期内造成客户车辆损伤或客户服务投诉的,由服务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赔偿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须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至少10个加油站洗车服务合作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须提供站点合作单位名称、站点名称、站点地址、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业绩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承诺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服务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提供7*24小时远程服务支持,30分钟内问题响应;
(2)对于可后台远程解决的问题2小时内恢复;对于需要现场维修的,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48小时内解决(指电机、泵和控制系统损坏/替换);
(3)全年故障时长不超过120小时(等待重大故障相关配件的物流时间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除外);
(4)全年各门店洗车设备一般保养(零部件日常保养及设备区域地面除草及清洁)不得少于6次;
(5)全年各门店洗车设备全面综合保养(全部零部件检/维修)不得少于4次。
(6)洗车服务能接入中国石油加管3.0系统,实现软件接口匹配并提供技术接入及软件服务,或具备接入系统的的技术能力并承担相关费用。
(7)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外排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GB/T18920-2020),每半年至少抽检一次,并向招标人提交检测报告。如因排放不达标导致的舆情和处罚等责任由中招标人承担。
(8)泥沙处理。根据洗车机底座和沉砂池泥沙沉积情况,及时清理和处置泥沙,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洗车机泥沙需实施合法处置,投标人如不不具备固废处置资质,必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固废处置协议,协议中需明确清理和处置周期,并承担相关费用。
(9)投标人所投放的洗车机一律采用下沉式安装,确保机车基础与加油站地坪在同一高度,洗车机基础必须具备带隔油功能的沉淀池或过滤池,洗车机四周必须具有截水环保沟,确保洗车水不外溢。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6.3承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所服务的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