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新镇新渠稍村老旧温棚改造项目 已由 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银兴发改发〔2025〕30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冷凉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大新镇新渠稍村村委会自筹,招标人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新镇新渠稍村老旧温棚改造项目改造旧棚100栋,总建筑面积73975㎡(长度65~85m)建筑高度5.5m。
2.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渠稍村。
2.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含冬休)。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该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65m温棚50座,改造内容:为温棚钢骨架、温棚墙体、棚膜、保温棉被、卷帘机系统、生产路、保温门更换。施工二标段:65m温棚36座、80m温棚11座、85m温棚3座,改造内容为温棚钢骨架、温棚墙体、棚膜、保温棉被、卷帘机系统、生产路、保温门更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