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西部人饮水质提升改造输水工程 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西部人饮水质提升改造输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25年自治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项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河乡乌沙塘园区。
2.2 建设任务及规模:(一)输水工程。扩建乌沙塘1#输水管线1.73 公里,采用Ф250mmPE管(1.6MPa),新建水源联通管线5.785公里,采用Ф200mmPE管(1.25MPa);扩建乌沙塘3#输水管线6.52公里,采用Ф250mm钢丝网骨架PE管(1.6MPa~3.5MPa)及配套管道建筑物等。(二)调蓄设施。新建2000立方米清水池1座。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设置劳务工资专管人员1名。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行政处罚期限截止到开标当天,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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