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智慧感知信息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智慧感知信息化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大发改审发〔2025〕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地方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晨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辖区内,涉及大武口区政法委、大武口区住建和交通局、大武口区农水局、大武口区民政局、大武口区市监局、大武口区应急局、大武口区工信局、大武口区文旅局、星海镇人民政府、长兴街道、石炭井街道、白芨沟街道、锦林街道、朝阳街道、人民路街道青山街道、长城街道、长胜街道、沟口街道。本次设计建设模式分为低点位、高点位、无人机三种。其中:无人机点位10处、视频监控点位26处,高点位视频监控包含18台双光谱重载摄像机和5台智能球机,低点位视频监控包含3台智能球机。本项目主要由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2部分内容组成。
建筑工程:无人机基础(砼)7处、无人机基础(钢结构平台)3处、停机坪修整10处、防盗栅栏10处、铁塔检测及改造23处、监控立杆基础3处。
设备及安装工程:智能云台18台、智能球机8台、无人机场及无人机10组、配品配件10套、监控显示屏及支架19台电源箱31台、抱杆23套、监控立杆及室外抱杆箱3套、配管及电源线等1项、专线网络传输费1项、安全系统调试费1项系统平台1项。
2.2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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