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综合能源41%股权出让项目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综合能源41%股权出让项目
审计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SH/JSGS-2025120501号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2采购范围
| 序号 | 采购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最高 投标 限价 (万 元) | 信息服 务费 (元) |
| 1 | P-XJ-25-00394375 | 苏州吴中综合能源 41%股权出让项目 审计服务 | 对苏州吴中综合能 源41%股权出让项 目进行审计,并出具 审计报告。 | 计划开始日期:2025 年12月15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6 年1月10日 暂定,以实际合同签 | 200 |
| 序号 | 采购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最高 投标 限价 (万 元) | 信息服 务费 (元) |
| 订时间顺延;苏州吴 中综合能源公司 41%股权转让项目立 项通过国家电投集 团江苏电力有限公 司有关决策机构后 合同方可生效。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 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 应答人专项资格要求 |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或国电投江苏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应答人应为具有本行业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集团公司《财务业务专业机构库 (2025-2028年)》库内机构。 (2)应答人应具有近三年(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3个项目审计服务业绩,报价人须在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服务范围、签字及盖章页等) 的扫描件。 (3)应答人拟派项目经理和负责人各1人(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 和负责人均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为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和社 保证明)。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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