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5(ZBQ)306-034.1B1
项目名称:2025年市质检中心计量专业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市质检中心计量专业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7,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仪器仪表 | 327600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27,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市质检中心计量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市质检中心计量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开具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