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XQ-2025-D-0045)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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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XQ-2025-D-004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Q-2025-D-0045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4.8357万元
最高限价:544.835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5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5.提供开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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