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自备车物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46-ZB-25121458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自备车物流(招标项目编号:JNC146-ZB-251214581)已由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保证潞新公司各区域用户煤炭供应,通过租赁自备集装箱保证铁路运输稳定开展,从而保证铁路运输量。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4.88元/吨,如无重大变故预计该项目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总发运量约100万吨,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2026年度自备车物流:
标段(包)内容:使用集装箱提供发站至到站的物流服务业务。发站为柳树泉站(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线),到站为全路各站。
服务范围: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总发运量约100万吨,计划资金1488万元(正负10%),投标人必须服从潞新公司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潞新公司制定的现场安全措施及铁路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
2.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如无重大变故预计该项目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要做好集装箱整合工作,提供的集装箱需状态良好、整备整齐,需符合铁路装车标准,集装箱坏车率必须在铁路规定的3%以下,能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所辖铁路营业线路运输,保证甲方运输需求。如因为集装箱整备原因不齐造成铁路延时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承担因此给晋能控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造成的生产损失应当有可检验的标准且标准明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铁路运输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9 18:00至2025-12-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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