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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鲁宁线滕州站输电线路代维巡护、2026年鲁皖一期枣庄站输电线路代维巡护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鲁宁线滕州站输电线路代维巡护、2026年鲁皖一期枣庄站输电线路代维巡护
项目编号:GWSDFW-2025XB-YWBZZX-77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枣庄作业区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按照《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19)、《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 对鲁宁线滕州站、鲁皖一期枣庄站外电线路进行代维巡护以及检修工作。

2026年鲁宁线滕州站输电线路代维巡护、2026年鲁皖一期枣庄站输电线路代维巡护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09 16: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5 10: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17 14: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鲁宁线滕州输油站:共有外电线路2条,35kV夏泵线,自110kV变电所起至滕州输油站变电站35kV进线终端塔止,架空线路长9.87kM,埋地电缆0.1kM;35kV奚泵线,架空线路长度为8.97kM,埋地电缆长0.3kM。
鲁皖一期枣庄输油站:10kV外电线路,分别是南郊21#石化专线进一段进线柜、西郊20#线进二段进线柜、新建汇泉变电所线路;其中:1、南郊21#石化专线架空部分线路长度为3.3公里,埋地电缆长度为 0.25公里;2、西郊20#线电缆沟敷设电缆长度为0.3公里;3、汇泉变电所电缆长度为2公里巡检、维护工作。
具体要求:1)每月巡检一次并出具巡检报告,每次巡检后3日内交给甲方,每季度组织一次夜巡、无人机红外巡视,不定期巡护和特殊巡护按照实际情况开展等;
2)对线路的避雷器、电缆、绝缘子进行预防性试验等;
3)电力电缆巡检;
4)停电登塔清除杆塔上的危害鸟窝,清扫绝缘子,检查绝缘子、金具等有无缺失、损坏、松动,对于缺失、损坏、松动的绝缘子、金具等进行更换或修复,树木砍伐等;
5)及时联系处理外电线路临时性问题。

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
1.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至少承担过1项10kV及以上外电线路代维巡护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财务要求:
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提供: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5 信誉要求:
5.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5.2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5.3 提交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5.4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2025年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截图)。
5.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5.1、5.2、5.4、5.5中涉及网站及清单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 人员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10kV及以上外电线路代维巡护业绩。
注: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副)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如姓名在合同中不能体现,须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副)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5.2 项目负责人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签约双方、有效期)以及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6 其他要求: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6.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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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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