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作业区齐鲁站职工班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淄博作业区齐鲁站职工班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WSDFW-2025XB-YWBZZX-70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淄博作业区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省淄博市
标段数量:2
项目规模:淄博作业区董东齐鲁站现有2辆职工往返通勤班车,均为租赁使用,该租赁业务由淄博作业区牵头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鉴于现有班车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齐鲁站职工通勤需求不受影响,保障生产经营秩序平稳,亟需重新租赁倒班车辆承接相关通勤服务。
淄博作业区齐鲁站职工班车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标段编号:XS-1397-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09 15: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4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15 14: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负责临淄区蓝溪沁园小区职工公寓至董东齐鲁原油站之间的通勤接送服务(人数约20人)。每日执行四个固定往返班次,发车时间分别为07:30、11:00、13:50和17:00,由职工公寓与齐鲁原油站之间双向各运行一次。单程距离约11公里,通勤时间约20分钟。每日四个班次合并计为出车1次,全年按365天连续运行,预计出车365次。
同时,承担每两周一次的专项接送任务,负责从淄博北站接送相关人员前往齐鲁原油站参加生产经营分析会。每次往返(去程+回程)计为出车2次,全年预计执行30次往返任务,合计出车60次。本标段全年预计总出车次数为425次。单次出车暂按710元(不含税)计价,全年服务费用暂估不含税总额为301,800元(425次 × 710元/次)。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基本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班车通勤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近相关合同扫描件)。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等签发时间为准。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 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 信誉要求:
4.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4.2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4.3 提交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4.4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2025年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截图)。
4.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 人员要求
1、响应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是驾驶人员也可以是其他管理人员。(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2、响应人需配备具备相应车型驾照、身体健康且年龄55周岁以内的驾驶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的准驾车型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安全记录”或“驾驶人状态查询”截图)
6 资质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 车辆要求:
7.1 响应人需要提供有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商业保险,按规定进行年检和维护且车龄在5年以内的核定载客人数20座及以上客车。并配备行车记录仪、灭火器、三脚架、千斤顶等车辆必备用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2响应人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与响应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7.3响应人所提供用于班车通勤业务的车辆,必须承诺状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无大修,无重大事故。(承诺书及格式自拟)
8.其他要求: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8.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淄博作业区齐鲁站职工班车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标段编号:XS-1397-0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09 15: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4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15 14: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负责潍坊裕隆苑至董东齐鲁原油站的通勤保障服务(人数约20人)。每周一06:30由潍坊裕隆苑发车,前往齐鲁原油站;每周五13:30由齐鲁原油站返回潍坊裕隆苑,每周各执行一次往返任务(即去程与回程各计为一次出车,合计每周2次)。单程通勤距离约110公里,通勤时间约1小时30分钟。全年按52周计算,考虑到部分节假日调整及保障需求,本标段全年预估出车次数暂定为108次。
本标段单次出车费用暂按960元(不含税)计价,全年服务费用暂估不含税总额为103,680元(108次 × 960元/次),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并经确认的有效出车次数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基本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班车通勤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近相关合同扫描件)。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等签发时间为准。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 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 信誉要求:
4.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4.2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4.3 提交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4.4 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至2025年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网截图)。
4.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 人员要求
1、响应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是驾驶人员也可以是其他管理人员。(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2、响应人需配备具备相应车型驾照、身体健康且年龄55周岁以内的驾驶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的准驾车型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安全记录”或“驾驶人状态查询”截图)
6 资质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 车辆要求:
7.1 响应人需要提供有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商业保险,按规定进行年检和维护且车龄在5年以内的核定载客人数20座及以上客车。并配备行车记录仪、灭火器、三脚架、千斤顶等车辆必备用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2响应人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与响应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7.3响应人所提供用于班车通勤业务的车辆,必须承诺状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无大修,无重大事故。(承诺书及格式自拟)
8.其他要求: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8.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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