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荣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审批〔2025〕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审批〔2025〕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二段284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医疗用房6770平方米,包括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数据机房,CT、 DSA、DR、彩超、电子胃肠镜、生化试验室、心电检查室及辅助功能区等,完善附属设施及医疗设施设备购置。
2.3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6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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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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