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品冠竞磋(货物)2025-080
项目名称: 民和县公安局采购取证工作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4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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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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