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2026年度环境扫保工作长效机制项目 (项目编号:JY-2025-ZCFW1202)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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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2026年度环境扫保工作长效机制项目 (项目编号:JY-2025-ZCFW12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5-ZCFW1202
项目名称:2026年度环境扫保工作长效机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58.921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6.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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