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1-2025-02022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沿江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周边配套信息化-新能源充电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69,946.4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沿江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周边配套信息化-新能源充电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369,946.4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沿江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周边配套信息化-新能源充电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69,946.47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沿江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周边配套信息化-新能源充电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沿江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周边配套信息化-新能源充电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或以上、承修类三级或以上、承试类三级或以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第四条 过渡期内(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具有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且证书有效期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视为满足本项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5)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作。【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对该项目负全部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负连带责任。注:①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中至少需明确分工内容及各方权利和义务)。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