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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处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处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年度预算 ,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和内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依法合规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全过程,服务方需确保处置产物去向合规,回收油脂需提供销售合同或利用单位资质证明,固化废渣需符合填埋场入场标准”,禁止将未经合规处置的废物转卖或倾倒。具体工作量清单(暂估量)见下表。

 2026年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暂估量明细

序号

名称

代码

暂估量(吨)

1

清罐油泥

251-001-08

15000

2

含油污泥

251-002-08

2000

3

污水处理三泥

251-003-08

8000

4

废白土

251-012-08

3600

5

合计

28600

 

项目暂估量为 2026 年计划量,实际处置量以委托方每月下达的清运通知及磅单为准,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总价据实结算。

1.2.服务内容

(1)收集与运输

①接到委托方收集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安排上门服务;紧急情况需在6小时内响应;装载过程避免遗撒、泄漏,需同步向甲方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提交应急处置进展报告,每 2 小时更新 1 次,直至问题解决;清运完成对现场残留废矿物油及污染物清理。

②运输车辆需配备GPS定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确保联单信息真实完整,运输全程可追溯。​

③装载后通过委托方地磅称重确认数量,作为后续结算依据。

(2)回访调研

①在合同执行期间,委托方完成2次对服务方处置工艺及运行效果进行实地回访,确保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依法合规处置。

②委托方每季度对服务方随机抽查一次处置记录,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一致性,保证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处置持续稳定进行,联单信息无遗漏、无篡改。

(3)服务验收

①服务方要建立完整的处置台账,记录每批次废矿物油的接收时间、数量、处置产物去向等信息,台账需至少保存5年。​

②接受委托方及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提前3个工作日如实提供处置相关资料、设施运行记录、检测报告等,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执行标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金龙镇

4.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包含1个标段。

5.履约保证金:无

6.投标保证金:无

7.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资格要求:

4.1、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能满足处置本项目废矿油类危险废物总量的资质证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包括251-001-08、251-002-08、251-003-08和251-012-08。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扫描件;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2、投标单位自有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必须持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至少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的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的);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

5、对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处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的服务内容清晰可辨认,并提供一张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要求:

6.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6.2、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7.其他要求:

7.1、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未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

7.2、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行政处罚承诺函》。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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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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