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5J5-FG0110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司松木坪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所需级配料和水稳材料一批,计划使用业主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报价方式为多轮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松木坪镇农村综合性改革
试点试验项目
2、项目概况:新建休闲观光稻田7000亩;竹茶艺文创中心1200平方米;松小香乡村运营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改造洪家大岭古茶树群落;建设松木坪2400头种猪场;建设廊道长度0.95公里;改造松宜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具体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级配料 |
多种规格 |
立方米 |
18147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4%水泥;压实厚度18cm |
平方米 |
21322 |
|
3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压实厚度18cm |
平方米 |
38672 |
|
合计 |
78141 |
说明:
(1)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供货摊铺压实方量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规格型号、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本次报价为固定含税综合价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加工制造、原材料及成品试验检测费、运输费、装卸车费、摊铺压实费、养护、机械、损耗、保险、保管、管理费、利润、税费、规费、缺陷责任期的维保服务等及其他应该由供货方承担的一切费用。在供货周期内,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下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3)本次采购采用一票制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各报价单位报价税率不一致,则评审时采取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2、质量、技术要求
2.1级配料
2.1.1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和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JTG/T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要求,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乙方需提供出厂质量检测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1.2集料应采用预先筛分的几组不同粒径碎石及石屑组配而成,集料应石质坚硬、清洁、不含风化颗粒,宜选用反击式破碎机扎制的碎石,碎石的最大粒径为31.5mm,宜按粒径9.5mm~31.5mm、4.5mm~9.5mm、2.36mm~4.75mm 和 0~ 2.36mm 四种规格备料。碎石压碎值≤28%,粗集料针片状含量应不大于18%(宜不大于 15%)、碎石中小于 0.6mm 的颗粒必须做液限和塑性指数试验,要求液限小于 28%,塑性指数小于9。细集料采用石料加工过程的细料部分及无污染的天然砂,含泥量不大于3%。
2.1.3级配料最大粒径不大于10cm,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
2.2水泥稳定碎石
2.2.1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TG/T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要求,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乙方需提供出厂质量检测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2.2水泥稳定碎石层
(1) 水泥稳定碎石用集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2)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均可使用,但应选用初凝时间3h 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水泥,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宜采用标号42.5的水泥。
(3) 适宜的饮用水均可使用,但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污水、沼泽水、酸性水。
2.2.3 混合料组成设计
(1) 混合料组成设计应符合JTG/T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的有关规定。
(2)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和上基层的7d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代表值宜分别控制在3.0MPa和4.0MPa。对于E级交通的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可提高0.5MPa。
(3)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基层应采用嵌挤密实型级配。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应尽量限制水泥用量,水泥剂量宜控制在4.0~5.5%左右。
(4) 在减少含泥量的同时,限制细料、粉料用量;根据施工时气侯条件限制含水量。
2.2.4 结构层厚度选择
水泥稳定基层应使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用12~15t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cm;用18~20t振动压路机和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为10cm,下层宜稍厚。
水泥碎石基层上应铺筑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厚度不宜小于6mm。稀浆封层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2.2.5 弯沉
基层施工结束1~2周后,可进行弯沉值测定,若弯沉值达不到设计规定要求,不得铺筑面层。取芯试验时供货方须安排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进行陪同取样。
2.3技术要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混合料的压实度≥98%,7d抗压强度>3.5MPa。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目前预计为2025年1月5日。以采购方通知(电话,短信等)为准,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运到施工现场。供货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采购方可从其它满足质量要求的厂家进行紧急采购,采购方将按照该批货款的100%在供货方已供货款中直接扣除,如出现已供货款不足等情况,将直接在供货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交货地点: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采购方指定施工现场。
四、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摊铺、压实完成方并经验收合格的量进行结算。
五、结算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供应商凭采购方授权的现场验收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每批次至少一式三份,采购方两份,供应商留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材料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7日前到采购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双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采购方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签字,即视为采购方收到货物并已经对货物规格和数量予以确认,此单据为双方结算、付款凭证之一。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供货方按照采购方需求进行供货,每月16日双方办理结算,供应商当月向采购方提供货款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国家政策性调整税率,则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税率执行),采购方收到发票,向供货方采取银行转账或供应链付款方式向供货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80%(当采用供应链付款方式支付时,贴息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审计结束付97%,剩余3%结算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后30 日内,且产品无质量问题,采购方一次性向供货方付清尾款(不计息)。供货期间若采购方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供货方承诺不会因欠款停止供应。供货方供货进度须满足采购方现场施工要求。
收款收据:供货方收到货款后,1日向采购方提供收款收据(扫描件),2日内寄出收款收据原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3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据实提供)
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七、报名、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供应商通过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报名并上传报价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7: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00
超时竞价:报价截止前20分钟,已报价供应商可进入超时竞价,如有供应商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顺延20分钟。
每次超时竞价最小幅度:8600元,如第一供应商竞价为100万元,第二供应商竞价99.14万元,以此类推。
下降金额需分摊到对应单价中,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八、其他
1、供应商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2、供应商能完全满足竞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九、保证金
1.形式:保证金。
2.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3.保证金收取方式:在线收取。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4.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5.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缴款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严禁通过私人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供应商出现下列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其他依法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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