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路物流中心乌海地区伙食团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TLWLZX-HST-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包头铁路物流中心乌海地区伙食团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铁路物流中心乌海地区伙食团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能单独提供按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以相关证明为准)。报价人具有预先垫付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仓储能力,各沿线伙食团具有配送点或配送能力。餐料食品由报价人负责组织运输,按我方提供的餐料数量,按需配送到位。 4.要求提供餐料所需检验检疫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及质量认证等相关材料。 5.提供公司经营范围(含连锁范围)、业绩介绍,其他证明企业经营能力、信誉证明等。 6.报价人不能为联合体或有其他利益关系。 7.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是否为联合体或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关系的报价人参加报价。对在谈判中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标的的商家,终身取消谈判资格。 8.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探考察各伙食点,提供营业场地、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5年12月12日18时30分起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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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