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万州区江南、北山、天城等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排洪渠涵约 5.2千米,改建DN500~DN1200 排水管道约 12.9 千米,包含排水管道及渠涵附属设施建设,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恢复,更换检查井、管线保护及增设智能化监测设备、增设泵站排风装置和空气监测报警装置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525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649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64.84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补充设计或开展设计变更、施工阶段及缺陷 责任期阶段提供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止,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内提交方案设计,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发包人提供初步勘察成果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工程实施过程中提供设计服务,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