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主要工程物资(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WZ-2025-388
1.招标条件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内隧道和地下工程领域最大的建筑企业,全集团施工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和中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在建工程项目300余个。依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全集团重点区域工程项目在集团交易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1标项目主要工程物资矿粉公开挂网招标方式确定供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组织单位,负责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2标:范围为正线DK66+121~DK98+432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311公里。含苏州东隧道2.539公里(含隧道明挖暗埋段及明挖敞口段)、汾湖隧道3.732公里、路基工程0.166公里;吴中至吴江桥段(19.983公里)、苏州南高架站(1.281公里,不含沪苏湖铁路同步实施线下部分0.576公里)、汾湖南桥段(4.034公里)共25.874公里;路基0.166公里;箱梁预制场1处,承担标段范围内654孔双线简支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道岔道床施工(不含CRTSII型板制作),轨道精调;不含标段范围内隧道管片预制。
工期:60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矿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及铁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23年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投标人中标后,视为同意接受招标人施行的合同签订电子用印系统,自愿在《中国中铁合同电子签章平台》注册申请证书(平台系统地址:https://esign.crec.cn/),并同意以电子用印方式签订合同。注册和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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