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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YX项目增加专项维护人员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YX项目增加专项维护人员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YX项目增加专项维护人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XZ-2025-10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内容:增加维护资源投入,在派镇-墨脱沿线增加 6名专项维护人员及3辆维护车辆:

增加维护资源投入,在派镇-墨脱沿线增加 6名专项维护人员及3辆维护车辆:

增配代维费用按照如下方式测算:

JW工区,4人2车,2名组长工资12500元/月/人+2名维护员8000元/月/人+油钱2*2000元/月/车+租车费2*5000元/月/车。

ML工区,2人1车,工资8000元/月/人*2+油钱2000元/月/车+租车费5000元/月/车。

1.6采购预算金额:预算不含税总价:93.6万元,适用税率6%,含税总价:99.216万元。

序号

所属工区

维护站点数量

现有维护人员

现有维护车辆

计划增加人员数量

计划增加车辆数量

增加后人员数量

增加后车辆数量

费用测算(不含税)/月
(林芝分公司结合现场测算)

预算费用(元)/年
不含税

预算费用(元)/年
含税

1

JW工区

86

3

2

4

2

7

4

12500*2+8000*2+2000*2+5000*2

660000

699600

2

ML工区

39

2

1

2

1

4

2

8000*2+2000+5000

276000

292560

3

MT4工区

9

所涉及站点由JW工区负责

——

——

——

4

办公区域

16

所涉及站点由JW工区负责

——

——

——

合计

四个工区

150

5

3

6

3

11

6

83000

936000

992160

1.7标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得超过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背景:为有效支撑公司CYJ中心YX项目市场拓展,解决YX项目JW、ML、MT4及华能基地四个工区网络质量痛点,提高发电保障,解决部分站址持续供电问题,需增加专项维护力量,为期一年。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须提供对应资质证书扫描件;2.须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 https://zzxy.nea.gov.cn/#/gateway/index);3.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对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响应的,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均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人。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联合体响应的,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均予认可)。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联合体响应的,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均予认可)。

(4)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至少1名。审查资料:有效的低压电工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联合体响应的,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均予认可)。

“最近连续3个月”指:响应截止日的当月起往前倒退的连续3个月,若响应截止日的当月供应商单位还未办理社保缴纳的,则认可响应截止日的前一月往前倒退的连续3个月,其他情况不予认可。例如10月*日开标,“最近连续3个月”的认可情形为:8月、9月、10月或9月、10月、11月。

3.5、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响应的,各成员均须满足)。

3.6、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工程维护类),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至少一份框架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在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证明材料与用于详细评审项评分业绩证明材料不可复用,资格审查与详细评审项中上传同样业绩的,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存放于大附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对应评审项,否则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如为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

3.7、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在中国铁塔年度分级评价中本项目同产品类被评为【全国级/西藏自治区】“D级”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9)不同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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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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