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宁水计发〔2025〕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5〕7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红寺堡区、利通区、银川市灵武市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包括苦水河干流及支流回水段等治理。干流治理区包括盐池县段治理范围为萌城~石堂沟沟口,红寺堡区石堂沟沟口~方家圈沟口,利通区方家圈沟口~黄河入河口段,共计约220公里。
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如有)、水规划同意书(如有)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审查(主要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测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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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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