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ZC2025-603
项目名称: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用供氧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89,346.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用供氧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9,346.1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制氧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10,785.00 | - |
| 1-2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22,014.15 | - |
| 1-3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8,259.00 | - |
| 1-4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医用压缩空气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53,125.00 | - |
| 1-5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呼叫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5,162.95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用供氧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川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用供氧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2级及以上);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制造商的所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