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6年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22320250100028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3-2025-00972
3、项目名称:崇阳县2026年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2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52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崇阳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米、油、鲜禽肉、蛋类、鲜畜肉、整理蔬菜(含豆制品及干杂)、鲜水产品、调料类和套餐“净菜”类采购,本项目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米、油、鲜禽肉、蛋类、鲜畜肉、整理蔬菜(含豆制品及干杂)、鲜水产品、调料类和套餐“净菜”等食材基准价的基础上综合报出折扣率(投标报价最高折扣率不超过 100%)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结算时根据实际送货数量据实结算。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 2026年春季及 2026年秋季共两个学期)(具体以 学生在校实际供货时间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的货物均为小微企业生产制造的则对报价进行10%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 12月 1日至今)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并承诺供货期间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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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