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顺江至外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松潘县顺江至外城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松发改行审[2025]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松发改行审[2025]1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潘县进安镇
2.2项目概况:对松州大道沿线的290栋建筑立面进行改造,改造面积46317平方米;对沿线围墙进行改造约1020米;红军遗址栈道改造52.3平方米;人行道改造160米;对道路沿线范围内的飞线进行整理,以及配套建设照明等。
2.3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施工现场设计技术交底、设计服务、设计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后续服务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人有关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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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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