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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二三标段、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7地块、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8地块、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10地块建设项目打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7地块建设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8地块建设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10地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153号 、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119067】FGOB-1011号、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480033】FGOB-1009号、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907832】FGOB-10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5〕153号 、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119067】FGOB-1011号、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480033】FGOB-1009号、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907832】FGOB-10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本项目实施范围154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天池片区进行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包括老旧街区空间提升5.91万平方米、道路硬化6千米、天池公园有机更新2处。配套建设 LED广告位、机动车泊位、排水管网、新能源充电桩、电力管线、燃气管网、供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二标段:对天池片区进行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包括对既有老旧街区空间提升约1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提升改造约4千米;天池公园有机更新约2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设备、强弱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照明设施设备、交安设施设备、光伏发电设施设备、管理用房等。总投资约51632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5122万元。
  (2)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三标段:拟迁改强弱电线路通道约2000米、约500米的人行道、约500米的车行隔离带,并改造提升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约16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400万元。
  (3)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7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占地约 20.57 亩,拟新建建筑总面积约 12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600㎡,同时配套建设机动车泊位、新能源充电桩、排水管网、电力管线、燃气管网、供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约15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9000万元.
  (4)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8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占地约2.61亩,拟新建建筑总面积约1500㎡,同时配套建设机动车泊位、新能源充电桩、排水管网、电力管线、燃气管网、供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约2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400万元.
  (5)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10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占地约 12.24亩,拟新建建筑总面积约7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3400㎡,同时配套建设机动车泊位、新能源充电桩、排水管网、电力管线、燃气管网、供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约9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8700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采购等工作、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包括按业主要求完成工期采取的相关措施)、环保等全面负责。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本标段项目投资总共约79232万元,建安费约45622万元。
  2.6建设工期:总工期900日历天(每个项目具体工期如下: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二标段工期30个月(每月按30天计,下同);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三标段工期11个月 ;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7地块建设项目工期11个月;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08地块建设项目工期6个月;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TC-06-10地块建设项目工期11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④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委托代理费缴纳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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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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