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2025、2026年核查验收
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沈百千行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沈北新区2021年度村屯绿化项目共涉及4个标段、20个村。依据《沈阳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市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沈财农[2020]608号)要求由项目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性审核同意意见。本次需对沈北新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所涉村庄,完成2025年、2026年共计两次核查验收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行业现行有效与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包括2025年15个村、2026年20个村村庄绿化核查统计表、核查成果报告;
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工;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沈北新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1)为充分掌握沈北新区2021年度村屯绿化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沈百千行办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对沈北新区2021年度村屯绿化项目任务中所涉村庄,分别开展2025年、2026年共计两次核查验收工作。外业重点核查树种、品种、栽植株数、苗木规格等情况,内业数据建库,编制成果资料。
(2)规范成果报送内容,确保数据质量。
1)前期准备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作工作底图。
2)外业核查
以村为单位,逐村进行现地核查,主要调查树种、株数、苗木规格等因子,花卉、绿植、绿篱品种、面积等。
3)内业数据建库
依据核查结果,建立数据库,数据库包含树种(品种)、花卉(品种)、苗木规格等信息。
4)编制成果资料
编制村庄绿化核查统计表、核查成果报告。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期限: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前。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效率: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的计划要求落实。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与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保持一致;与沈北新区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12月24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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