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SJ2025CG703号
2.任务书编号:FS34160120251101号
3.项目名称: 购买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390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 购买亳州市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服务项目,本项目价格为390万元/年,最终按照“190+N”的付费机制,支付第三方服务费用,即每年支付第三方固定费用190万元,依据考核结果拨付;用于第三方人员成本、系统建设及维护等固定费用,“N”为浮动费用,限额200万元(以实际报价金额为准),依据考核结果拨付。本项目最高不超过39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109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该系统需深度融合大数据监管、智能监管系统建设等信息化手段,并对医保政策、临床医学等有深刻理解;监管服务需具备医学、财务、法律等复合型专业能力,以应对复杂的基金核查场景。这些要求技术门槛高、综合性强,目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数量有限,且可能因供应商实力不足引发技术风险与监管漏洞,直接影响基金安全,为保证项目质量与成效,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反馈途径:0558-5025537。
(2)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2)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
(3)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须取得其总公司授权。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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